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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21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2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与
会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
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续申请年度综合授信及新增
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华灿光电
(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南蓝晶”)2023 年度拟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苏州银
行、宁波银行、光大银行、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在授
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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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裁(依据银行签字规定)代表公
司及子公司签署银行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3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全资子公司浙江子公司、苏州子公司、云南蓝晶向金融机构申请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综
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相应最高担保额度合计 45 亿元,实际担保期限与担保金额
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本次担保额度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
司总裁(依据银行签字规定)代表公司、苏州子公司、浙江子公司、云南蓝晶签署银行
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具备偿
还负债能力,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因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合理
保障公司股东权益,有效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拟以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5,000 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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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
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同时审议通过管理层就公司远期结售汇
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
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
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于浙江省义乌市苏溪
镇苏福路 233 号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 8 号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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