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8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合计 45 亿元相应最高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云南蓝晶”)向金融机构申请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20,000 万元(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 年 2 月 1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保
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云南蓝晶向农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4,000 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上述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42,1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
5、成立日期:2002 年 1 月 14 日
6、法定代表人:许菁麟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343269824
8、经营范围:晶体生长设备的开发;蓝宝石晶体的生长、加工、销售。LED 蓝宝石衬底
的研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
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其他须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
按批准的内容和时限进行经营。)
9、关联关系说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09 月 30 日
序号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a 资产总额 129,851.03 132,344.01
b 负债总额 66,366.11 71,211.78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1,733.77 9,501.26
b2 流动负债总额 56,574.97 67,620.12
c 净资产 63,484.92 61,132.23
d 营业收入 51,873.00 28,951.85
e 利润总额 -2,696.95 -2,905.96
f 净利润 -2,176.65 -2,352.70
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务人: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
4、 保证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
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
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 生效方式:担保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450,00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01%;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
人民币 289,710.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07%;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
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