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
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汇报如
下:
序
监事会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主要内容
号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
金融机构续申请年度综合授信及新增
综合授信的议案》;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2 年 1 月 26 日
2、《关于 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
1、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11 日 的议案》;
2、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4、《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与珠
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授权有效
期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12、《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
3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27 日
告全文>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4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29 日
要>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1、 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2022 年 10 月 25 案》;
5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日 2、 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3)发行对象及
认购方式(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和定价原则(5)发行数量(6)限售
期(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9)上市地点
6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2 年 11 月 4 日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
期限;
3、《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
4、《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7、《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华灿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2025 年)>的议案》。
审议通过:
7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2 日 1、 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会议的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运作规范、
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
健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
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担保
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
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
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内幕
信息保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积极围绕
公司各项活动开展监督,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增强监督的灵敏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