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7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6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前与公司
证券事务部联系登记(具体联系方式请见本通知下文),以便公司提前做好相关会务安排,
确保股东大会有序召开。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
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时3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其中:
1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15~15:00。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33号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科研楼二楼8号会议室。
8、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
1.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7.00 √
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8.00 √
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二)提案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其中提案 9.00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8.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需
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公司独立董事林金桐先生、钟瑞庆先生、祁卫红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2 年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1:30,13:30~15:00)。
3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33号华灿光电(浙江)有限
公司科研楼二楼8号会议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
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3年5月16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路8号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沈童收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30223。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与会股东需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
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沈童
4
电话:027—8192 9003
传真:027—8192 9003
电子邮箱:zq@hcsemitek.com
六、备查文件
1、《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23;
2、投票简称:华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
股东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
备注
议
年 月 日
7
附件三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码) 持有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股。兹全权委
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提交本次会议审
议的以下所有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
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4.00 √
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6.00 √
案》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00 √
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珠海华发集
8.00 √
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9.00 √
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10.00 √
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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