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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钟瑞庆)2023-04-27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瑞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任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钟瑞庆     9         9          0         0        0      否         4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
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度公
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
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选
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议案》、
《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6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新增授信及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与珠海
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2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12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再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并就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完
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认真履行了对公司
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
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内部治理等方面的汇报说明,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
相关报道,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诚信、勤勉、审慎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并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及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
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和勤勉的精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议案,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名:
                                                           钟瑞庆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