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2023-04-27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518Z033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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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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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3]518Z0336 号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灿光电)2022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3 年 04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审
字[2023]518Z022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灿
光电管理层编制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华灿光电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华
灿光电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灿光电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灿光电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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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华灿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此页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518Z0336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新华(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连强
2023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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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备注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235,497.84 315,624.4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6,730.36 7,856.45
其中:
材料、废料销售收入 2,602.50 2,653.56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租金、水电费等收入 3,486.36 2,985.92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研发收入 641.50 2,194.23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加工检测收入 22.74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730.36 7,856.45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28,767.48 307,767.9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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