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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7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或“公司”)2020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灿
光电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计入权益                                             期末投资金
                          本期公允
衍生品投资      初始投                的累计公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售    期末        额占公司报
                          价值变动
   类型         资金额                允价值变       购入金额      出金额      金额        告期末净资
                            损益
                                        动                                                  产比例
 银行远期
                     0       -66.70          0        2,360.72      2,294.02          0         0.00%
结售汇交易

   合计              0       -66.70          0        2,360.72      2,294.02          0        0.00%

报告期内远
期结售汇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务的会计政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策、会计核算   ——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具体原则,以   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无重大变化
及与上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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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入权益                                      期末投资金
                        本期公允
衍生品投资   初始投                的累计公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售   期末   额占公司报
                        价值变动
   类型      资金额                允价值变       购入金额     出金额     金额   告期末净资
                          损益
                                     动                                            产比例
告期相比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说明
报告期实际
损益情况的   报告期内已交割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产生投资收益为-66.70万元
   说明
套期保值效   因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影响,未达到预期效果,但在报告期有效减缓了汇率波动产
 果的说明    生的影响
衍生品投资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


    除以上远期结售汇业务之外,2022 年度公司未开展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
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
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
务,以公司进出口收付业务为基础,未实质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2、远期结售汇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
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
略,提高保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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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的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档案
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
程序,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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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颜   煜                 张   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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