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 围,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于成磊 鲁旭波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