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利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2 月 19 日,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相关资料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
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秦杰、汪立、张峥、于成磊、鲁旭波以通讯方
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袁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有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现金流量充
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多家合作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 8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流动
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授信期限为 1
年,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价格区间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
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
公司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社会公
众股份。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 12.00
元/股),上述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2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
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2.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
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如下表所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测算价格 回购金额(万元) 回购股数(股) 回购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金额上限 15,000 12,500,000 1.73%
回购金额下限 8,000 6,666,666 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在此期
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
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3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调整后)的公告》请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