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6 月 8 日(星期三)14 时 50 分,会议地点为:上海 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鉴于目前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公司在 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设通讯接入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6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1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3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 142,020,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2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6,034,75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8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3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5,985,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62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34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 47,511,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有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1,625,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1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有 3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5,885,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5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 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7%;反对 1,004,2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2%;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2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8%;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1%;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8%;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1%;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8%;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1%;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3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7%;反对 1,004,2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2%;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8%;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1%;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8%;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1%;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7%;反对 1,004,2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2%;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8%;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1%;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周志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141,013,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8%;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其中,中小投资 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504,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9%;反对 1,004,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8%; 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本议案获得 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选举袁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4,841,683 票,占出 5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62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 票数为 55,629,727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868%。袁 征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并通过了选举王正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2,822,592 票,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41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 票数为 53,610,636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371%。王 正民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了选举李元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14,841,702 票,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62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 票数为 55,629,742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868%。李 元平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并通过了选举王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14,107,032 票,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757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 票数为 13,707,032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499%。王 冲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郑卫茂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39,596,765 票,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3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 票数为 45,087,797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86%。郑 卫茂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 (2)审议并通过了选举戴雪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39,596,372 票,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3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 票数为 45,087,404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78%。戴 雪光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鲁旭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39,841,380 票,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5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 票数为 45,332,412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135%。鲁 旭波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邵彬律师和成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