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7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4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25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
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壹亿元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担保方式
为信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