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25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5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
年4月10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权益
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09,77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
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
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日
(二)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5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331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2 08*****551 萍乡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 08*****332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2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一)咨询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咨询联系人:曾仕奇、甘桂林
(三)咨询电话:0769-87387777
(四)传真电话:0769-87367777
七、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