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5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9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7 月 25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
并购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支付公司收购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的需
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并购
贷款,期限为60个月,担保方式为以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持有的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竹路4号新竹
苑3幢办公楼5套房产及惠东县巽寮管委会巽寮村委会塭仔河边阳关假日小区2号
楼38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此次申请并购贷款,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申请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房产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