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30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8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3 月 28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重大决策、
依法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出具了《2017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734,360.9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61,566.5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76%。公
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61,566.5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218,183.13元。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4,421,818.31
元作为法定公积金,2017年度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39,796,364.82 元,
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142,903,120.34元,2017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
的利润为182,699,485.16 元。
为确保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综合考虑公司2017年度整体财务状况,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
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3,808,47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68,891,013.16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7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及未来发展相
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一套较为完整且持续有效运行的内控体系,从
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必要的内控措施,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需要,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
整提供合理保障。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
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17年度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对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使用存在一笔非募集资金
存取的情况,该专项账户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不影响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未对
本期债券的存续及偿还造成不利影响,且已由公司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完毕。除上
述情况外,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此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上述意见、鉴证报告及《2017年度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关于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
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方
案:
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
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
后发放。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7.00万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进
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