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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8-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宜安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新苗                   联系电话:0755-8277884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宇                     联系电话:010-8515642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不适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1)现场检查次数
                                        2018 年 3 月上市。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5次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
                                        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
                                        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控股股
                                       东宜安实业与株洲国投签署《宜安实
                                       业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及
                                       《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
                                       宜安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 4,500 万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78%)转让给株洲国投,转让总价
                                       为人民币 43,560 万元;同时,宜安
                                       实业拟将其所持有公司 3,375 万股股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33%)所涉及
                                       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
                                       托给株洲国投行使。本次股份转让及
                                       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株洲国投将
                                       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
                                       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由李扬德先生变更为株
                                       洲国投的唯一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转让相关协议尚需湖
                                       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方可生效,协议生效后还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
                                         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截至目前,上述事项仍
                                         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持续关注中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良好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3.不进行资金占用承诺                   是            不适用
4.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权激励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7.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新苗                       张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