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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7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16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
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投入所需资金,进一步加速上述
项目投产进程,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宜安云海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对宜安云
海增资,宜安科技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共计 1,200 万元进行增资,其中,使用
募集资金 1,133 万元(具体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为准),其余以自有资金增资。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海金属”)以自有资金 800 万元
对宜安云海增资,宜安科技和云海金属对宜安云海增资的总金额为 2,000 万元。
增资前,宜安云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宜安云海的
注册资本 32,000 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上述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易红星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附件:易红星先生个人简历


   易红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
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湖南工业大学MBA指导老师。2012年8月-2017年3月,
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委派至株洲新芦淞产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期间,2012年9月-2016年1月,兼任株洲新芦淞服
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2019年3月,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2017年6月-2018年1月,委派至湖南奥悦冰
雪旅游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8年1月-2019年1月,兼任证券事务
部部长;2019年2月-2019年3月,委派至株洲市工业经济研究院任董事长)。
    截至目前,易红星先生兼任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湘
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山河航空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
航发湖南南方宇航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航翔燃气轮机有限公司董事、株洲钻
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湖南中电长城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有限公司董事
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20.64%股份的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