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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9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
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
一致同意选举万洪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万洪

波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万洪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
本科学历。自2001年2月以来历任公司资讯部工程师、主任职务。现任公司资讯
部经理兼工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