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1-1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杨洁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张春联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易红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汤
铁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李卫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李文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曾超辉先生为销售总监。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