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04-28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CAC 证专字[2020]第 0108 号
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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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说明 1-2
二、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3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CAC 证专字[2020]0108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宜安科技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
负债表,2019 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签发了 CAC 证审字【2020】0119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
宜》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
宜安科技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宜安
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占用汇总表所载资料与经我们审计的宜安科技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宜安科技实施于 2019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专项说明所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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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9 年度宜安科技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汇总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天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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