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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关于签署赣深客专清溪段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赣深客专清溪段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征收事项概述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下称“赣深客专”)是国家重点铁路建
设项目,途经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或“乙
方”)部分生产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清溪镇政府”或“甲方”)
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征收。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清
溪镇政府签署了《赣深客专清溪段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本次征收”),决定
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征收,征收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 18,062.68
万元,再加上征收奖励的 100 万元和公司先行垫付的评估费用 35 万元由清溪镇政府
一并支付给公司,最终确认清溪镇政府支付给公司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18,197.68 万元。
该总价款已包含因拆除事项涉及的土地、厂房、设备搬迁等补偿及配合征收奖励、公
司先行垫付的评估费用。
    本次征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征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清溪镇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征收标的的基本情况及政府补偿相关情况
    本次被征收的范围:厂区土地面积 5,967.08 ㎡,厂房建筑面积 16,642.51 ㎡,
厂房构筑物面积为 3,187.83 ㎡。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银信公司”)出具的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
运专线建设项目征地涉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拆迁补偿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 0287 号》,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并报市政府批示,乙
方被征收土地、厂房等补偿总金额为 18,062.68 万元人民币,再加上征收奖励的 100
万元和公司先行垫付的评估费用 35 万元由清溪镇政府一并支付给公司,最终确认清
溪镇政府支付给公司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18,197.68 万元。该总价款已包含因拆除事项
涉及的土地、厂房、设备搬迁等补偿及配合征收奖励、公司先行垫付的评估费用。
    在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已收到清溪镇政府预先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 9,523.16 万
元,剩余的人民币 8,674.52 万元尚待清溪镇政府支付给公司。


三、征收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乙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被征收土地及厂房情况
    本次被征收的范围:厂区土地面积 5,967.08 ㎡,厂房建筑面积 16,642.51 ㎡,
厂房构筑物面积为 3,187.83 ㎡。
    2、征收补偿方式
    乙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3、补偿金额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银信公司”)出具的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
运专线建设项目征地涉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拆迁补偿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 0287 号》,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并报市政府批示,乙
方被征收土地、厂房等补偿总金额为 18,062.68 万元人民币,再加上征收奖励的 100
万元和公司先行垫付的评估费用 35 万元由清溪镇政府一并支付给公司,最终确认清
溪镇政府支付给公司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18,197.68 万元。
    4、补偿款支付进度安排
    补偿款分三期支付,付款安排如下:
    第一期补偿款在签订《赣深客专(清溪段)合作框架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
甲方预付800万元人民币给乙方,作为征收补偿前期费用。上述800万元已支付给乙方。
另乙方于2019年8月收到甲方支付的1,000万元预付款。
    第二期补偿款甲方在2020年1月已支付给乙方,支付金额为7,723.16万元。
    第三期剩余征收补偿款、征收奖励款及评估费共8,674.52万元人民币,甲方待市
城管局拨付至清溪镇财政分局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全额拨付给乙方。
    5、本协议经双方各自履行内部程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将本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降到
最低限度,公司制定了周密的应对措施。本次征收获得的总价款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赣深客专清溪段征收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