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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1 月 11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
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赣深客专清溪段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下称“赣深客专”)是国家重点铁
路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生产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清溪
镇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予以征收。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清溪镇政府签署了《赣深客专清溪段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
“本次征收”),决定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征收,征收补偿总
金额为人民币 18,062.68 万元,再加上征收奖励的 100 万元和公司先行垫付的评
估费用 35 万元由清溪镇政府一并支付给公司,最终确认清溪镇政府支付给公司
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18,197.68 万元。该总价款已包含因拆除事项涉及的土地、厂
房、设备搬迁等补偿及配合征收奖励、公司先行垫付的评估费用。
    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审
华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新聘任的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已就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中审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审华对公司更换审计机
构事项无异议。公司对中审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服务及辛勤工
作表示衷心感谢。
    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
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