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宜安科技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50,000,000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 8.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115,602.5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884,397.42 元。2018
年 2 月 2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613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
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截至目前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实际投
承诺项目投资 实际募集资金到
序号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金额
总额(万元) 位金额(万元)
(万元)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
1 25,911.00 16,737.88 16,850.20
基地项目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
2 26,505.00 17,121.60 15,336.63
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
3 12,584.00 8,128.96 7.44
建设项目
合计 65,000.00 41,988.44 32,194.27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情况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为8,128.96万元,
截至目前,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44
万元,剩余的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为8,868.11万元。
本次公司拟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剩余的募集资金金
额含利息收入 8,868.11 万元(此金额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21.12%)
全部用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其中,6,320 万元用于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新建厂房,另余 2,548.11
万元用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购买设备),并终止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时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
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式由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一定的改造,购置相关设备
变更为新建厂房及购置相关设备并调整该项目内部分项投资金额(调整金额前后对比
表见本公告第五条),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投资
总金额不变,仍为 30,000 万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不变,即实施主体为宜安科技,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银泉
工业区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原因
(一)近年来,随着相关行业对液态金属接受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
液态金属材料设计和制作高性能、高精度的复杂结构件,对液态金属的需求不断增加。
为顺应液态金属市场需求,持续开拓液态金属产品市场,公司液态金属生产规模需扩
大,现有生产场地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
施虽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非晶合金(液态金属)领域的先发优势与领先地位,但其最终
目的是服务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二)随着客户对液态金属材料需求量的增加及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原非晶合
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一定的改造,购置相
关设备难以满足液态金属产业发展需要。为充分发挥公司在非晶合金精密结构件领域
的技术领先性和市场竞争优势,满足不同规格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生产需求,有必要
新建厂房并购置相关大型非晶合金机械设备。为保持完整的产业链,公司拟在东莞市
清溪镇银泉工业区现有厂区内新建厂房。
(三)当时非公开发行股票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只
是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一定的改造并购置相关设备,预计资金需求量不大,现在拟新
建厂房并购置相关大型非晶合金机械设备,对资金的需求相较之前大大增加。
为改变上述状况,本着合理、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终止“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同时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
式由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一定的改造,购置相关设备变更为新建厂房及购置相关设备
并调整该项目内部分项投资金额。
四、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此次终止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变更非晶合金(液态金
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式充分考虑了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整合公司
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进一步增强液态金属产
业化及市场开拓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虽已经论证上述情况的可行性,但也有可能因为政策环境、项目建设进度、
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变化,导致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未能
达到预期的实施效果,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变更实施方式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二)建设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现有厂区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厂房及购置大型非晶合金机械设备。
(四)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约 30,000 万元,具体投资支出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序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号 名称 投资占比 名称 投资占比
(万元)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1 固定资产投资 27,300 91.00%
27,300 91.00%
合计 合计
设备购置及
1.1 设备购置及 20,980 69.93%
24,431 81.43%
安装 安装
1.2 改造装修费用 2,869 9.57% 厂房建造工程 6,320 21.07%
2 铺底流动资金 2,700 9.00% 铺底流动资金 2,700 9.00%
3 项目总投资 30,000 100.00% 项目总投资 30,000 100.00%
(五)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此次只是变更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
该项目内部分项投资金额,该项目投资总金额、最终用途以及目的均未发生变化,项
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与变更前相比没有变化。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契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效率并降低使用风险,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整体发
展战略的正常决策,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七、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