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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安科技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5-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宜安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新苗                   联系电话:0755-8277884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宇                     联系电话:010-8515642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有 10 次。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期间有 8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剩余的募集资金
                                        金额含利息收入 8,868.11 万元全部
                                        用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
                                        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新建厂房和购买
                                        设备;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
                                        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式由
                                        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一定的改造,购
                                        置相关设备变更为新建厂房及购置
                                        相关设备并调整该项目内部分项投
                                        资金额;
                                               3、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
                                          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的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变更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4、逸昊金属拟继续租赁非晶合
                                          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
                                          产项目部分募投项目设备。租赁期
                                          限: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持续关注中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使用法律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
                                25 日、 月 17 日分别 回复;
1.信息披露
                                收到深交所的关注       2、采取措施防范类似情
                                函、监管函             况再次发生。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良好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3.不进行资金占用承诺                         是                 不适用
4.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权激励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7.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0 年 2 月 25 日,宜安科技收到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东莞
                                        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
                                        业板关注函〔2020〕第 132 号),就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安科技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称“互动易”)答复投资者时多次涉及
项及整改情况
                                        特斯拉、新能源汽车、折叠手机铰链等
                                        事项进行问询。宜安科技已于 2020 年 2
                                        月先后公告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注函的补充回复公告》,就交
                           易所问询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
                               2020 年 3 月 17 日,深交所创业板
                           公司管理部向宜安科技出具了《关于对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32 号)。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新苗                       张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