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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
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
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
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
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提名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聘任刘翀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翀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刘翀先生
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刘翀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7387777
   传真:0769-87367777
   电子邮箱:liuchong@e-ande.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
仟贰佰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清溪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东莞清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仟
贰佰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工商银行东莞清溪支行协商确
定融资及担保的类型、金额、期限等具体事项,并以公司与工商银行东莞清溪支
行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刘翀先生个人简历


    刘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保荐代表人。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
部业务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投资
银行部业务董事;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
行一部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北京总部董事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中 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10 月 27 日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