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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2-04-2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22]23986-2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23986-2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东莞宜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宜安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东莞宜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宜安科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宜
安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宜安科技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宜安科技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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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872 号)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
技”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由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于 2018 年 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6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
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000,000.00 元
已由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22 日汇入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78190188000118303)171,324,565.00 元、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78190188000118564)
168,334,395.00 元、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78190188000118482)81,341,040.00 元。另扣
减审计费、律师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115,602.58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419,884,397.4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613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为: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8 年 2 月 22 日共募集资金                                                430,000,000.00

扣除发行费用                                                                 10,115,602.58

募集资金净额                                                                419,884,397.42

减:2018 年度使用                                                           192,008,103.34

  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5,741,5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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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72,942,176.50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13,250,013.81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4,400.00

减:2018 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2,550.45

加:2018 年度利息收入                                                       5,021,892.47

减:2019 年度使用                                                          70,675,962.19

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28,398,253.76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42,277,708.43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减:2019 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5,014.03

加:2019 年度利息收入                                                       6,144,861.43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8,359,521.31

减:2020 年度使用                                                          46,015,881.98

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46,015,881.98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减:2020 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7,474.96

加:2020 年度利息收入                                                       4,441,029.99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26,777,194.36

减:2021 年度使用                                                          96,274,705.11

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96,274,705.11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减:2021 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14,630.84

减: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余额转入一般账户                          6,932.89

加:2021 年度利息收入                                                       2,115,137.62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2,596,063.1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
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
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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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存放对宜安云海增资的募集资金。2018 年 5 月 14 日,宜安科技、宜安云海、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
岗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将宜安科技原
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报告期内,公司在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
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     78190188000118303     募集资金专户            7,596,063.14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     39070181000126716    七天通知存款户          10,00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     39070181000126895    七天通知存款户          10,00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     39070181000126740    七天通知存款户           5,000,000.00

            合计                           ——            ——               32,596,063.1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
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1
年 5 月 31 日变更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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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情况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 8,868.11 万元全部用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
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其中,6,320 万元用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
扩产项目”新建厂房,另余 2,548.11 万元用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
产项目”购买设备),并终止“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时将“非晶合金
(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式由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一定的改造,购置
相关设备变更为新建厂房及购置相关设备并调整该项目内部分项投资金额,但“非晶合金(液
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投资总金额、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不变。即实施主体为
宜安科技,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现有厂区内。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户已注销,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 88,901,691.59 元已转入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
项目账户。


     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由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及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
地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降低管理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宜安科技和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非晶合金(液态金
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 88,901,691.59 元已转入非晶合
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账户,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账
户余额 6,932.89 元已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七、控股子公司继续租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设备情况

    由于公司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部分设备出租给控股子公司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使用的合同到期,为避免募投项目
设备闲置,逸昊金属拟继续租赁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部分募投项
目设备。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设备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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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已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投入及进展情况,募
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项目“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
产业化扩产项目”分别投入自筹建设资金 67,161,719.03 元、38,579,794.00 元。2018 年 5 月
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九、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0,497.47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259.6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为 3,259.61 万元(含
募集资金 1,490.97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1,768.64 万元),无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尚未使用的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系投资项目尚在进行中,部分款项尚未支付所致。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情况保障剩余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十一、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7
附件 1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988.44                            本年度投入
                                                                                                                                                    9,627.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890.17                            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890.17                             已累计投入
                                                                                                                                                    40,497.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17%                             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进度(%)(3)=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
                                否           26,505.00       25,243.12       9,627.47            23,639.81             93.65 2023 年 5 月 30 日      -83.81       否         否
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2.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
                                否           25,911.00       16,737.88                           16,850.22            100.67 2019 年 6 月 2 日     -1,296.42      否         否
件生产基地项目
3.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
                                是           12,584.00            7.44                                7.44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65,000.00       41,988.44       9,627.47            40,497.47             96.45                       -1,380.23



                                                                                        8
                             1、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主要受全球疫情及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影响,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2、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属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3、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详见本报告第五条说明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八条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详见本报告第九条说明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详见本报告第十条说明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