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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21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
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重大决策、
依法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出具了《2021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978.3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15%;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46.1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30.31%。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461,036.78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3,900,772.8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0.00元作为
法定公积金,2021年度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43,900,772.82元,加上以前年
度未分配利润余额233,336,929.86元,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89,436,157.04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
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
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组织结构和
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管理主要过程和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
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及鉴证报
告。上述意见、鉴证报告及《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见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
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
产事项。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见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
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
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