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9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以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汤铁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唐国平先生为副总经理,
曾超辉先生为副总经理,陈小雄先生为副总经理,徐英女士为副总经理,莫洪波
先生为副总经理,李卫荣先生为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刘翀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李文平先生为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许民利 刘建秋 项荣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