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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森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11-12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迪森股份
     股票代码:30033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常厚春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街 5 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


     名     称:李祖芹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50 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


     名     称:马革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490 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名   称: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18 年 11 月 9 日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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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的说明 ................ 5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
   上市公司股份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 8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种
   类、比例 .......................................................... 9
   四、其他相关说明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 备查文件 .................................................... 13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3
第八节   声明 ........................................................ 14
附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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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迪森股份、公司、
                       指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常厚春、李祖芹、马革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指       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马革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
                                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 1,842,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51%,本次交易完成后,信
本次权益变动                    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及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自 2016 年 1 月变动后累计减少比例达到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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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常厚春基本信息

 姓名               常厚春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402021962020*****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街 5 号
 通讯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
 联系电话           86-20-8226920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李祖芹基本信息

 姓名               李祖芹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01131963041*****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50 号
 通讯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
 联系电话           86-20-8226920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马革基本信息

 姓名               马革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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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021967100*****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490 号
 通讯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
 联系电话            86-20-8226920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4、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

    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常厚春、李祖芹、马革控制的企
业,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 3,680,98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的说明

    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运营,稳固对迪森股份的控制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常
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和马革先生于 2016 年 5 月 3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书》,
约定三人在迪森股份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中一致行使投票权,有效期为 5
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120,087,59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9%,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常厚春、李祖芹、马革控制的
企业,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 3,680,982 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1%。

    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马革先生,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迪森股份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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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常厚春、李祖芹、马革
                               100%
     1.01%                                            33.09%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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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

    马革先生为公司创业股东,长期专注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以个人之力积
极支持公司转型发展、核心合伙人计划打造等公司重大战略性工作,导致个人负
债及所持股票质押率偏高。本次减持获取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主动降低
个人股票质押率,避免因质押率过高给公司及股东带来的风险。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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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马革先生的《关于减持公
司股份的告知函》,马革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
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 1,842,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51%,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
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自 2016 年 1 月变动后
累计减少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总股本      减持比例
                                    (元)

  马革     大宗交易   2018/11/9     6.19           1,842,100     362,916,645    0.51%


  马革     大宗交易   2018/9/6      6.69           1,210,000     362,916,645    0.33%


  马革     大宗交易   2018/8/9      7.36           5,067,000     363,068,645    1.40%


 常厚春    大宗交易   2016/9/14     15.5           4,380,000     361,876,545    1.21%


 李祖芹    大宗交易   2016/9/14     15.5           2,000,000     361,876,545    0.55%


  马革     大宗交易   2016/9/14     15.5           3,620,000     361,876,545    1.00%


  合计        --         --          --           18,119,100         --         5.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及其一致行动
人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迪森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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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状态         数量(股)
  常厚春         55,299,599             15.28%      50,919,599          14.03%        质押         5,500,000

  李祖芹         41,642,235             11.51%      39,907,935          11.00%        质押         3,000,000

   马革          40,999,159             11.33%      29,260,059           8.06%        质押        19,694,500

深圳前海金迪                                                                           -                     -

投资合伙企业      3,680,982              1.02%       3,680,982           1.01%

(有限合伙)

   合计         141,621,975             39.14%     123,768,575         34.10%          --         28,194,500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持股的数量、种
          类、比例

          1、董监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种类        持股比例
                 李祖芹             董事长               39,907,935 人民币普通股              11.00%
                  马革         副董事长、总经理          29,260,059 人民币普通股               8.06%
                 常厚春                 董事             50,919,599 人民币普通股              14.03%
                 耿生斌         董事、副总经理                    0        -                   0.00%
                               董事、副总经理、                       人民币普通股
                 陈燕芳                                   1,822,426                            0.50%
                                 董事会秘书
               LI JINGBIN       董事、财务总监                    0        -                   0.00%
                 黎文靖            独立董事                       0        -                   0.00%
                 高新会            独立董事                       0        -                   0.00%
                 黄德汉            独立董事                       0        -                   0.00%
                 梁艳纯           监事会主席                      0        -                   0.00%
                  岳艳                  监事                      0        -                   0.00%
                 陈佩燕                 监事                      0        -                   0.00%
                  黄博             副总经理                318,100 人民币普通股                0.09%
                  合计                  --              122,228,119       --                  33.68%

          2、员工持股情况

                         股东(其他)              持股数(股)         持股种类       持股比例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1,283,194 人民币普通股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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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人民币普通股
                                          5,299,065                        1.46%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合计                     6,582,259       --              1.81%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本次减持后,公司马革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直
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3,768,5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10%,仍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股东马革先生在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革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
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5、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九条规定的情形;
      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证券市场不良诚
信记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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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总股本      减持比例
                                   (元)

 马革       大宗交易   2018/11/9     6.19           1,842,100     362,916,645    0.51%


 马革       大宗交易   2018/9/6      6.69           1,210,000     362,916,645    0.33%


 马革       大宗交易   2018/8/9      7.36           5,067,000     363,068,645    1.40%


 合计          --         --          --            8,119,100         --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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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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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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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祖芹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革


                                                   (签名):

        一致行动人(盖章):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厚春


                                                   (签名):




                                                   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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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祖芹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革


                                              (签名):


                                              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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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迪森股份                     股票代码     300335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
                                                        北街 5 号
                常厚春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
                李祖芹
人名称                                       务人住所   路 150 号
                马革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
                                                        路 490 号
                  增加□减少■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有无一致行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达到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 承□     赠与□   其他■(通过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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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
动 人 披 露 前 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持股数量:141,621,975股(累计变动前)
                  持股比例:39.14%
数量及占上市
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义务人及其一
                  变动数量:累计减少 18,119,100 股
致 行 动 人 拥 有 变动比例:减少 5.0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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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否■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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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祖芹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革


                                              (签名):




                                              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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