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4-25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4】57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发表以下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
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 74,5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9,967.74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2.05%(公司 2018 度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 135,899.68 万元),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州瑞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已履行相关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
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254.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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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州瑞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8,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已履行相关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
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320 万元。
(3)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已履行相关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
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
(4)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已履行相关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7,632 万元。
(5)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已履行相关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3,171 万元。
(6)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已履行相关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050 万元。
(7)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3,2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已履行相关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
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
(8)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已履行相关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
(9)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迪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将乐县积
善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行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2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已
履行相关程序。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4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没有迹象显示担保可能承担偿债风险。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德汉、高新会、张俊生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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