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2021-06-0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04 月
25 日和 2021 年 0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 2021 年度预计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34,690 万元,其中,为迪森家居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
过 59,4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0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04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
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迪森家居”)向农商银行申请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同签署
后,公司向迪森家居提供担保合计 18,000,剩余可用授权担保额度为 41,40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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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0 年 11 月 15 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680.3988 万元
4、住 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
5、法定代表人:李祖芹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节能技
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水
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电气机械检测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
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商品信息咨询
服务;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供暖用散
热器(暖气片)制造;暖气分布器及零件制造;水处理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热泵的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
造;专用设备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
外);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水处理安装服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热泵供
热水系统的安装及售后服务;热泵供热水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太阳能供热
水系统的安装及售后服务;太阳能供热水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家用制冷电
器具制造;风机、风扇制造;家用电器批发;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8、股权结构:迪森家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迪森家居资产总额为 826,843,783.69 元,负债总
额为 435,915,306.19 元,净资产为 390,928,477.50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650,111,476.66 元,净利润为 91,468,460.72 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迪森家居资产总额为 705,676,287.08 元,负债总额
为 302,471,328.25 元,净资产为 403,204,958.83 元,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81,113,608.17 元,净利润为 12,068,231.33 元。
10、迪森家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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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
2、保证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最高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4、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2 年 05 月 28 日期间。
5、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
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
被解除的情况下主合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及主合
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99,410 万元(不含子公司对
公司的担保),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为 8,540.00
万元,占 2020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5.6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
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及子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6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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