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迪
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
计 99,410 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
余额为 8,000 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24%,其中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为 1,500 万元,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的 18.75%。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对控股子公司
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
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二、关于取消部分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取消的担保事项系因担保合同已实施履行完毕,取
消相关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合理安排融资担保相关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取消该部分担保事项,取消担保金额共计 720 万元。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德汉、高新会、饶静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