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01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迪森股份
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祖芹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 名,共代表股东 5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18,902,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699%。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名,共代表 4 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118,874,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6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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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0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7%。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902,6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连莲律师、李童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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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盖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迪森热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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