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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森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2022-03-14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迪森转债将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 张迪森转
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10.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8 日。
    3、除息日:2022 年 3 月 21 日。
    4、付息日:2022 年 3 月 21 日。
    5、迪森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
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6、迪森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3 月 18 日,凡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 年 3
月 1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3 月 20 日。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
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迪森转债”),将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支
付 2021 年 3 月 2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广州迪森热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和《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
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迪森转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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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23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0,000.00 万元(60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0,000.00 万元(60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
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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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
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8)010378】、《2019 年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9)100308】、《2019
年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
(2020)100220】《2019 年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
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1)100345】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期为迪森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2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票面利率为 1.00%,即每 10 张迪森转债
(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 10.00 元(含税)
    1、对于持有迪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8.00 元。
    2、对于持有迪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
《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34 号)规定,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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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于持有迪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10.00 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相关条款,本次迪森转债付息的债
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2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2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迪森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
的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迪森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说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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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2018[108]号),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权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延
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
    联系人:余咏芳
    联系电话:020-82269201
    传真电话:020-82268190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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