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28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将与关联方广州奇享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享科技”)发生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预计 2022 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常
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马革先生已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发生金额 生金额
采购商品/ 奇享科技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300.00 0.00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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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合计 300.00 0.00 4.3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奇享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440101MA5D4Q5J8A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东众路 42 号 2 栋 201 室之十八
法定代表人:CHANGYUANZHENG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02 月 21 日
营业期限至:2020 年 02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托盘及集装单元共用系统建设、经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商品
零售贸易(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节
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
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技术转让服务;节能环保技
术开发与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高新技术、新
产品开发与企业孵化中心;物联网设备销售;数据交易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
品设计;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
备租赁;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信息电子技
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
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
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系统销售;智能机器系
统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通信设备零
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奇享科技经
审计的总资产 154.64 万元,净资产 91.37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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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享科技股东谢清扬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厚春先生儿子的配
偶;股东曾宪群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革先生的配偶,均为公司关
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奇享科技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参照非关联
方报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基于各自的
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
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而产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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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关联董事
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马革先生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
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交易
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开
展所需,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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