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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森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饶静)2023-04-27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静)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饶静作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
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2022年4月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2年度任
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
期间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列席股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
  姓名                              缺席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大会召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议         开次数
  饶静      4        4        0        0           否            1            0

    2022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公司召开各项会议时,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
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运作及经营情况,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严格审议并表决会议提出的议案。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
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
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年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 1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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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22 年 2 月 18 日                                                    同意
  十一次会议                            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1、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十三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
                                        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2022 年 4 月 25 日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四次会议
                                        6、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
                                        见;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
    第七届董事会任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 2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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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
核方案进行了讨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建立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尽职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
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认真研究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
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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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在此对公司董
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饶静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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