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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邦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9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
全体监事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
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
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提名吕友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12、《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四)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参股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六)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
责,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2019 年度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
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全体监事对公司 2019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19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生损害股
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
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也不断完善并在
日常生产经营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及有效性,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促进了公司经营
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
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2020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
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建
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确保公司执行有
效的内部监控措施,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4、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
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