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银邦股份 股票代码 30033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一鸣 曾曙轩 电话 0510-88991610 0510-88991610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 99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 99 办公地址 号 号 电子信箱 stock@cn-yinbang.com stock@cn-yinbang.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42,688,149.37 1,907,078,733.73 1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729,098.17 90,505,645.94 -6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6,632,324.59 80,009,129.39 -66.71% 利润(元) 1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43,469.64 59,241,449.37 -96.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98 0.1101 -63.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98 0.1101 -63.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 5.82% -3.7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781,623,294.44 4,030,006,178.03 18.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12,121,667.16 1,579,371,511.79 2.0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39,975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沈健生 17.91% 147,197,621 110,398,216 然人 无锡新 境内非 邦科技 国有法 16.02% 131,690,784 有限公 人 司 境内自 沈于蓝 6.44% 52,902,400 质押 35,000,000 然人 淮北市 公用事 国有法 业资产 6.00% 49,315,200 质押 24,320,000 人 运营有 限公司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信澳 其他 1.46% 12,039,403 新能源 产业股 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香港中 央结算 境外法 1.19% 9,779,132 有限公 人 司 境内自 #过胜武 0.79% 6,469,716 然人 境内自 #余芳琴 0.64% 5,297,400 然人 中国工 商银行 其他 0.62% 5,124,119 股份有 2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限公司 -信澳 智远三 年持有 期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境内自 #方新华 0.57% 4,685,89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前十名股东之间,沈健生与沈于蓝系父子关系,沈健生与沈于蓝属于一致行动人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过胜武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469,716 股,实际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合计持有 6,469,716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余芳琴通过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297,400 股, 股东情况说明(如 实际合计持有 5,297,400 股; 有) #方新华通过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685,890 股,实际 合计持有 4,685,89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