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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恒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2-03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
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万国江
       6、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
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
股份数32,089,2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26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30,743,9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92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345,2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341%;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
公司股份数1,345,2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341%。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2,089,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5,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2,089,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5,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32,089,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5,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2,089,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5,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2,089,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5,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2,089,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5,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2,089,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5,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且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宪忠律师、周正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