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科恒股份 股票代码 30034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毓湘 杨赤冰 电话 0750-3863815 0750-3863815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工业区滘兴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工业区滘兴 办公地址 南路 22 号 南路 22 号 电子信箱 xuyuxiang@keheng.com.cn yangchibing@keheng.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23,379,478.32 1,434,373,354.91 1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843,369.16 8,083,362.12 -23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9,112,993.64 -4,519,208.63 -765.4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335,028.02 8,889,671.45 713.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11 0.0381 -234.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11 0.0381 -234.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1.16% -2.7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848,581,597.23 4,425,848,167.41 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94,189,948.82 705,033,317.98 -1.5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26,070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万国江 14.36% 30,453,975 22,840,481 质押 22,866,364 然人 株洲高 科集团 国有法 5.89% 12,500,000 0 0 有限公 人 司 境内自 胡文刚 1.32% 2,806,500 0 0 然人 境内自 唐芬 1.28% 2,706,677 0 质押 20,000 然人 境内自 万涛 0.82% 1,740,595 0 0 然人 境内自 卿前鹏 0.78% 1,652,000 0 0 然人 境内自 余建隆 0.75% 1,600,120 0 0 然人 境外自 唐维 0.74% 1,570,000 0 0 然人 境内自 程建军 0.74% 1,560,264 1,560,264 质押 1,560,264 然人 境内自 陈荣 0.68% 1,444,822 1,444,822 0 然人 万国江与唐芬为配偶关系;万国江与万涛为兄弟关系;程建军与程荣为配偶关系;公司未知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东胡文刚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806,500 股,合计持有 2,806,500 股;股东卿前鹏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123,900 股,通过东方财富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28,100 股,合计持有 1,652,000 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余建隆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有) 1,600,120 股,合计持有 1,600,120 股 ;股东赵国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841,100 股,通过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92,300 股,合计持有 1,233,400 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万国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与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万国江、唐芬拟将持有的合计公司 12,500,000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株洲高科,占公 司总股本的 5.89%;同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门市科恒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株洲高科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株洲高科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拟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 2020 年 12 月 30 日转让股权过户登记完成,株洲高科成为公司 5%以上股东。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终止向特 3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株洲高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终止协议》,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2〕55 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 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