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更正公告2019-03-11
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码:2019-014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3)。经公司事后审核,发现公告中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的两处内容表述有误,具体需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甲方(转让方):常熟市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晓东
乙方(受让方):佛山市澜海瑞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佛山市澜海瑞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骆玲)
更正后:
甲方(受让方):佛山市澜海瑞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佛山市澜海瑞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骆玲)
乙方(转让方):常熟市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晓东
更正前:
第十一条 各方的声明及保证
11.3 丙方的声明及保证
(2)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丙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不
少于10%,但若完成业绩承诺,丙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可每年按比例减
少锁定。(具体减少约定详见本协议第7.6条)同时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标
的公司在业务、经营或财务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更正后:
第十一条 各方的声明及保证
11.3 丙方的声明及保证
(2)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丙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不
少于10%,但若完成业绩承诺,丙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可每年按比例减
少锁定。(具体减少约定详见本协议第7.7条)同时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标
的公司在业务、经营或财务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