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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银机电: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李明文)2019-04-10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李明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担任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诚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
尽责地履行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公司2018年度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现
将2018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董事会、
列席了四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
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在审议议
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
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度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年3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个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18年6月22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参与设立产业
投资基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对外转让产业
投资基金全部出资份额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事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回购公司股份4个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
立意见。
    6、2018年8月3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1月1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8、2018年12月1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实际控
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上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除上述事项
外,公司无其他需本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
责,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进行审核,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和审
计质量进行沟通和指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2018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了提名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审核被提名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对公司持续快速
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另外,每次现场会议结束后,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座
谈,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还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规
范运作情况,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在
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
    3、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着重加
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
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19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希望在新
的一年里,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
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
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请审议!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明文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