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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银机电: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吴尚杰)2019-04-10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吴尚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应出席9次,实际出席9次;共计
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实际列席4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产生的
决议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
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8年3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个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18年6月22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参与设立产业
投资基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对外转让产业
投资基金全部出资份额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事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回购公司股份4个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
立意见。
    6、2018年8月3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1月1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8、2018年12月1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实际控
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
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年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主持了提名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审核被提名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对公司持续快速
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通过现场调查,询问等方
式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
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
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
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
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自身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
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
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对于
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19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
更多建设性的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以报告,请审议!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吴尚杰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