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19-045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6日(周一)下午13:00召开;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周一)上午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5 日(周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6日(周一)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新区迎宾路8号常熟市天银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云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3日和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1 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9) 及《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以 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简称“股东代表”)共6人,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33,787,4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249%。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33,787,442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54.124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4,125,5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4,125,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 摘要的议案》;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4,125,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4,125,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3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4,125,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审 议通过以下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10.1 审议通过了《提名骆玲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2 审议通过了《提名赵晓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3 审议通过了《提名赵云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4 审议通过了《提名周伟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5 审议通过了《提名吴玉贤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6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6 审议通过了《提名常兰萍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分别 为:骆玲女士、赵晓东先生、赵云文先生、周伟明先生、吴玉贤女士以及常兰萍 女士。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在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独立董事 的有效表决权总票数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乘以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数的结果,即共计1,402,724,652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审议 通过以下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11.1 审议通过了《提名傅冠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7 11.2 审议通过了《提名张孟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1.3 审议通过了《提名吴尚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为:傅冠强先生、张孟友 先生、吴尚杰先生。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在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独立董事的 有效表决权总票数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乘以独立董事候 选人数的结果,即共计701,362,326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通过以下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12.1 审议通过了《提名张健华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8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2.2 审议通过了《提名陈艳梅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233,78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125,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2名和职工代表监事1名。会 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分别为张健华女士、陈艳梅女士。 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惠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为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在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有效表决权总票数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乘以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数的结果,即共计467,574,884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修文、曾波 3、结论性意见: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9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