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20-049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00召开;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新区迎宾路8号常熟市天银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骆玲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7),以 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简称“股东代表”)共13人,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93,797,4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8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93,751,46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7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6,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458,8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93,785,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46,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78%;反对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27%;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9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同意193,785,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446,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78%;反对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增加党建工作内容的议案》 同意193,368,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5%;反对416,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9%;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721%;反对 416,3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386%;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193,780,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8,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441,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301%;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05%;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94%。 3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93,780,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8,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441,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301%;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05%;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94%。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93,780,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8,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441,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301%;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05%;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94%。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蔡剑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93,768,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42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587%;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19%;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4 2、见证律师:宋修文、俞瑶瑶 3、结论性意见: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