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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银机电: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吴尚杰)2021-04-09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吴尚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0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应出席8次,实际出席8次;共计
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实际列席4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产生的
决议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
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0年1月2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以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2个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2020年3月24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9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共计7个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13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7月13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2个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10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公司不存在上述
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2个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9月16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
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首先是对提名委员会2019年度
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拟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出建议,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持并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勤勉履行职责,组织实施了公司董事、高管年度及任期薪酬考核工作,对公
司董事、高管年薪事宜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发
放与各自的岗位履职情况相结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考核方案合理有效。
其次,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情况进行
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
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治理情况,并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相关报道,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
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3、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在科学决策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方面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本人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
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2021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树
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特以报告,请审议!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吴尚杰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