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8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00召开;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新区迎宾路8号常熟市天银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剑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9日及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 及《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1),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简称“股东代表”)共15人,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8,085,0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51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1,161,26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6,923,8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2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688,5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 摘要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3 议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778,272股扣除截 至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6,743,159股后的股本425,035,113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3,755,266.95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649,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637%;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3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修文、俞瑶瑶 3、结论性意见: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5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