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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银机电: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21-028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00召开;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新区迎宾路8号常熟市天银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剑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9日及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
及《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1),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简称“股东代表”)共15人,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8,085,0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51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1,161,26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6,923,8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2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688,5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
摘要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3
议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778,272股扣除截
至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6,743,159股后的股本425,035,113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3,755,266.95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 649,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637%;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3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88,04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64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637%;反对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修文、俞瑶瑶

    3、结论性意见: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5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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