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沈振山)2023-04-22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沈振山)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共计
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应出席0次,实际出席0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运作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产生
的决议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
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自2022年8月30日任职后,公司共计召开过3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要求,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9月14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事项、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事项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23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聘任马永
波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意见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除上述事
项外,公司无其他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1、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组
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上发挥积极作用。2022
年度,本人对推荐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选拔和标准提出建议,认真审核候
选人任职资格,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自2022年8
月30日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该次会议。
2、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审计部工作
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审议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年度审计
计划及相关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自2022年8月30日任职以来,
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
3、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
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自2022年8月30日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该
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治理情况,并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相关报道,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
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
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本人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23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
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并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大对公司经营
状况的监督力度,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以报告,请审议!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沈振山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