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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8-08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

张兴国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张兴国先生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1592%,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减持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明细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6 年 01 月 29 日     23.55        150          0.9325
             股份转增前小计:                                           150         0.9325
  张兴国
                  大宗交易         2018 年 11 月 14 日      9.67         62          0.2267
             股份转增后小计:                                           62          0.2267
                                合计                                                 1.1592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表中股份转增具体指:公司 2018 年 5 月 11 日实施完毕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0,86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19,303,680.0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合计转增股本
112,604,8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73,468,800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已根据股份转增调整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例(%)
                                                                                         (%)
   张兴国          合计持有股份         33,095,600         12.10       29,925,600      10.9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6,989,200        9.87      26,788,600   9.8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06,400         2.23      3,137,000    1.14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张兴国先生在本次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

承诺;

(3)本次减持后,张兴国先生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大股东每日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