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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德才)2019-03-28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客观的发表自
己的观点,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两次股东大会。会议中,
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审议议案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提出很多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所参加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董事会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如下:
    1、2018 年 1 月 19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5 日,就关于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8 年 3 月 27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2)关于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3)关于 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5)关于《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关于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7)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8)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4、2018 年 8 月 21 日,就 2018 年半年度有关的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1)关于《2018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2)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18 年 9 月 20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6、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与产业
化”项目;(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 170 吨 MO 源和高 K 三甲基铝生
产项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通过与董事长兼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负责人等
高层人员的沟通与谈话,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电子邮
件、会议视频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证券事务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等信息;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经常性关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有关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根
据自身的理解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在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到公司与现场审计机构
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时
间安排,听取其初审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审计机构现场负责人、公司审计部负责
人进行充分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
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
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
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德才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