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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麻云燕)2019-03-28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客观意
见,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两次股东大会。在每次公
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本人都会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做出的重
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仔细审阅,为表决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上认
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
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所参加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董事会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如下:
    1、2018 年 1 月 19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5 日,就关于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18 年 3 月 27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2)关于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3)关于 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5)关于《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关于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7)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8)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4、2018 年 8 月 21 日,就 2018 年半年度有关的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1)关于《2018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2)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18 年 9 月 20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6、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与产业
化”项目;(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 170 吨 MO 源和高 K 三甲基铝生
产项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进行审核,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
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
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与现场审计机构负责人
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时间安排,
听取其初审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审计机构现场负责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行充
分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行业动态等情况,主动查找相关资料,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
情况,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报告期内,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对相
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交流和联
系,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荐机构以各种方
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工作
    1、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麻云燕
                                                 2019 年 3 月 27 日